前言:北京公司,吊销公司,注册公司
吊销不属于注销,需要办理吊销转注销,不然会产生累计处罚。
有需要办理的可以联系我
一、吊销营业执照是指工商局强行终止公司经营权利的行为。在吊销后注销前,公司依然存在,不过不得开展经营业务,只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,起诉、应诉。直到注销为止。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还继续经营,就属于无照经营,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以下取缔办法。
营业执照被吊销继续经营的后果有:
1、违反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办法中的其一工商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取缔,没收违法所得;
2、如果触犯刑法的,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、重大责任事故罪、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、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
3、如果不够刑事处罚的,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;
4、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、社会危害严重的,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二、法律依据: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,没收违法所得;触犯刑律的,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、重大责任事故罪、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够刑事处罚的,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。